关于成立经济管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8 更新日期:##stime##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经管学院

关于成立经济管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支部、办公室、教研室:

为有效贯彻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成立经济管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杨同前 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汪澍东 副院长 教工支部书记

员:

党总支宣传委员 学生党支部书记

吴侠光 党总支组织委员

孔维东 党总支纪律委员

教工党支部组织委员 第一党小组组长

张晓艳 教工党支部宣传委员 纪检委员 第二党小组组长

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 专职辅导员

吴荣梅 教工党支部第三党小组组长

李文姝 学生党支部宣传委员 纪检委员 专职辅导员

李永刚 专职辅导员

兼职辅导员

兼职辅导员

兼职辅导员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锴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坚决贯彻落实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和部署,营造党政齐抓共管、全员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

2、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学院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坚持“一岗双责”,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有效管理阵地、把握正确导向,坚决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及时开展教育引导。

4、积极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使师生员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工作和育人环境。

5、具体负责学院意识形态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对重点人的教育管理,加强对宣传阵地和教育教学、学术研究过程监控,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6、积极配合学校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三、工作监督

1、设立意识形态工作举报邮箱:无标题.jpg

2、设立意识形态工作举报电话:6862620

各教职员工务必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时刻紧绷意识形态这根弦,积极将其融入日常教学和工作之中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