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办公室、教研室:
为有效贯彻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成立经济管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同前 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汪澍东 副院长 教工支部书记
成员:
张 锴党总支宣传委员 学生党支部书记
吴侠光 党总支组织委员
孔维东 党总支纪律委员
杨 勇 教工党支部组织委员 第一党小组组长
张晓艳 教工党支部宣传委员 纪检委员 第二党小组组长
王 烁 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 专职辅导员
吴荣梅 教工党支部第三党小组组长
李文姝 学生党支部宣传委员 纪检委员 专职辅导员
李永刚 专职辅导员
于 胜 兼职辅导员
高 女 兼职辅导员
李 刚 兼职辅导员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锴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1、坚决贯彻落实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和部署,营造党政齐抓共管、全员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
2、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学院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坚持“一岗双责”,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有效管理阵地、把握正确导向,坚决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及时开展教育引导。
4、积极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使师生员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工作和育人环境。
5、具体负责学院意识形态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对重点人的教育管理,加强对宣传阵地和教育教学、学术研究过程监控,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6、积极配合学校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三、工作监督
1、设立意识形态工作举报邮箱:
2、设立意识形态工作举报电话:6862620
各教职员工务必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时刻紧绷意识形态这根弦,积极将其融入日常教学和工作之中,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